平江区城北公路北、江宙路西地块,苏地2012-G-1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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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区南环东路北、南园路西地块,苏地2012-G-1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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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阊区金湾街东、沪宁铁路北地块,苏地2012-G-12号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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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唯亭镇弋巷街东、葑亭大道北地块,苏地2012-G-1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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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东、中胜路北地块,苏地2012-G-1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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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西、太湖大道绿化地南地块,苏地2012-G-1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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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城科新路北、绕城高速西辅道西地块,苏地2012-G-1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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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七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 |
地块位置 |
编号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单价元/㎡ |
保证金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
1 |
平江区城北公路北、江宙路西 |
苏地2012-G-10号 |
①号地块:7289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40 70 |
3.0- 4.0 |
≤50% |
≥20% |
23000 |
2660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②号地块:6600.8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40 70 |
3.0- 4.0 |
≤50% |
≥20% |
23000 |
|||||
③号地块:37403.8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40 70 |
1.5- 2.0 |
≤35% |
≥37% |
11000 |
|||||
④号地块:29654.7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40 70 |
1.5- 2.0 |
≤35% |
≥37% |
12300 |
|||||
⑤号地块:12928.5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2.5- 3.0 |
≤35% |
≥20% |
9600 |
|||||
⑥号地块:11584.7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2.0- 2.5 |
≤35% |
≥20% |
9500 |
|||||
2 |
沧浪区南环东路北、南园路西 |
苏地2012-G-11号 |
①号地块:3896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2.8 |
≤45% |
≥5% |
25000 |
1805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②号地块:4871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1.3 |
≤40% |
≥5% |
17500 |
|||||
③号地块:6150.7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1.7 |
≤40% |
≥5% |
19400 |
|||||
④号地块:13046.8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4.6 |
≤40% |
≥5% |
25500 |
|||||
⑤号地块:12633.7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40 |
≤2.7 |
≤50% |
≥10% |
21000 |
|||||
3 |
金阊区金湾街东、沪宁铁路北 |
苏地2012-G-12号A地块 |
102156.9 |
商服用地 |
40 |
按照批准方案 |
6000 |
1226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
4 |
工业园区唯亭镇弋巷街东、葑亭大道北 |
苏地2012-G-13号 |
32708.63 |
商服用地(邻里中心功能) |
40 |
1.2- 1.5 |
30%- 40% |
25%- 35% |
2250 |
148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5 |
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东、中胜路北 |
苏地2012-G-14号 |
15288.28 |
商服用地(邻里中心功能) |
40 |
2.2- 2.8 |
30%- 45% |
20%- 35% |
2250 |
69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6 |
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西、太湖大道绿化地南 |
苏地2012-G-15号 |
30791.6 |
商务金融 用地 |
40 |
≤4.3 |
≤40% |
≥20% |
3655 |
2260 |
可以分割销售 |
7 |
高新区科技城科新路北、绕城高速西辅道西 |
苏地2012-G-16号 |
16669.20 |
商务金融 用地 |
40 |
≤3.5 |
≤50% |
≥20% |
3115 |
1040 |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二、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
挂牌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点起至2012年6月11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2年6月12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至挂牌竞价应价截止时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土地受让人,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
4、特别说明:
本次挂牌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挂牌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联系、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776、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彭宅记、朱敏。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如下:
工业园区 联系人:何 坚; 联系电话:0512-67996710
高新区 联系人:胡 蔚; 联系电话:0512-69205878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
特此公告
苏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