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工挂[2026]2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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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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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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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2-1 | 白米镇新华村(恒康路北侧、泰州市高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侧) | 25082 | 工业 | 1.2≤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5 | 50 | 997.7 | 997.7 | 1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时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2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view.landtz.com:8092/jy)(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02月24日起至2026年03月0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3日16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三)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四)〔2026〕2-1号地块上保留现状建筑物面积23225平方米,竞得人需另行向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人民政府支付相关建设费用1271.67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上述1宗地块上保留的现状建筑物的房产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关。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开户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1/28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