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5〕03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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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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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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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HJC01-06-05b-1地块 |
位于海曙区横街镇,东至潘家河沿河绿化,南至柳家河沿河绿化,西至现状厂房,北至纬一路 |
工业用地 |
11562 |
地面地价1400 |
400 |
2.3<R≤2.6 |
≤55% |
H≤48米(同时符合空域管理规定)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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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拍卖报名时间 |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
拍卖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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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HJC01-06-05b-1地块 |
2025年12月8日9:00至2025年12月15日16:00 |
2025年12月15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
2025年12月17日9:00 |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1、竞买人须向区经信局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取得区经信局核发的《项目准入意见书》。
2、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出让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5318
经信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5588365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