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月23日和8月13日拍卖出让八幅(工〔202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拍卖出让公告

象自然资规工出告字〔20259

 

根据《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甬政发[2011]129号)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投入产出、竞买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园(大港口片区)规划七路西侧;地块二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创新路与光耀路东北角;地块三位于象山县大徐镇新凉亭工业区;地块四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创新路与旭日路西南角;地块五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东升路与腾飞路西南角;地块六位于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丹山路与白鹤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地块七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创新路与东升路西南角;地块八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纪元路与东升路西南角

编号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行业分类)

容积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经费投入强度
(%)

土地使用年限(年)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园(大港口片区)DG-01-07-2地块

33334

工业用地(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0.8-2.0

270

500

30

4.3

8721.08

2.68

50

2751

826

2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ZX41-01-44-2地块

26667

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0.7-2.0

270

500

33.8

4.1

5235.2

3

50

2201

661

3

大徐镇新凉亭樊岙弄7号工业地块

3135

工业用地(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1.1-2.5

400

600

41.9

9.7

3290.03

2.99

50

259

259

4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ZX41-02-06-1地块

46207

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0.7-2.0

270

1429

33.8

4.1

5235.2

3

50

3813

1144

5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ZX41-01-44-1地块

67191

工业用地(电子器件制造)

1.1-2.0

377.45

540

30

3.1

1409.38

2.99

50

5544

1664

6

象山县丹山路与白鹤路交叉口西北角(ZX-15-02-28)地块

10891

工业用地(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1.2-2.0

232.78

433

39.7

8.2

1433.39

1.23

50

1111

334

7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ZX41-02-04-1地块

97607

工业用地(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0.8-2.0

295.04

500

30

5.4

2581.4

3.09

50

6267

1881

8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ZX41-02-04-2地块

26248

工业用地(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0.8-2.0

295.04

500

30

5.4

2581.4

3.09

50

1686

506

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仅限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有出资比例)、成立时间(不超过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个工作日)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 

地块一、二、三、四:

20257219:00至202572216:00;

地块五、六、七、八:

20258119:00至202581216:00;

拍卖开始时间:

地块一  20257239:00

地块  20257239:20

地块  20257239:40

地块  202572310:00

地块  20258139:00

地块  20258139:20

地块  20258139:40

地块  202581310: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但低于起始价不予成交。

六、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必须与土地所在的开发区、镇乡街道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同时要提供《象山县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登记表》。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17  联系人:盛老师、蒋老师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30

官方发布Rel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