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5〕31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附表,用地条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环境标准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解释。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2.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3.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以上。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慈溪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2日;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9:00至2025年6月12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6月5日9:00至2025年6月12日16:00;
4.拍卖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竞买申请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资格审核确认及《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签订:竞得入选人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等资料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楼交易室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10个工作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为自然人或约定成立新公司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项目准入意见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10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准入意见书》的取得请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
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六个月内到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3.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联系方式
1.出让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89596594
联系人:王女士
2.提交项目建议书单位: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4-89596678
联系人:韩先生
3.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4-89595815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
土地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使用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土地开发程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 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产业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慈坎墩Ⅱ202501# 地块 |
坎墩 |
6667 |
工业 |
2.01-3.0 |
≤55 |
20 |
30 |
80 |
533.7 |
现状 |
≥393 |
≥44 |
≥4.22 |
≥10899 |
≥3.96 |
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 |
慈坎墩Ⅱ202502# 地块 |
坎墩 |
6667 |
工业 |
2.25-3.0 |
≤55 |
20 |
30 |
80 |
532.9 |
现状 |
≥485 |
≥40 |
≥8.4 |
≥3377.8 |
≥4.3 |
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3 |
慈坎墩Ⅱ202503# 地块 |
坎墩 |
7151 |
工业 |
2.2-3.0 |
≤55 |
20 |
30 |
87 |
579.3 |
现状 |
≥308 |
≥42.9 |
≥4.3 |
≥14789 |
≥3.5 |
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4 |
慈坎墩Ⅱ202504# 地块 |
坎墩 |
19868 |
工业 |
2.05-3.0 |
≤55 |
20 |
30 |
240 |
1599.8 |
现状 |
≥364 |
≥56.7 |
≥7.18 |
≥21000 |
≥3.5 |
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5 |
慈坎墩Ⅱ202505# 地块 |
坎墩 |
6667 |
工业 |
2.04-3.0 |
≤55 |
20 |
30 |
83 |
551.3 |
现状 |
≥317 |
≥56 |
≥6.49 |
≥20309.9 |
≥3.5 |
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合计 |
|
47020 |
|
|
|
|
|
570 |
3797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