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城路以南、凤栖路以东,2025-2-12(X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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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桥路以西、康泰路以南,2025-2-11(R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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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山路以西、五州山路以南,2025-2-10(D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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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路以东、友爱路以南,2025-2-9(D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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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路以西、金润大道以北,2025-2-8(G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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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路以南、金山湖路以东,2025-2-7(R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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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景路以西、长香东大道以南,2025-2-6(D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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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大道以东、龙山路以南,2025-2-5(D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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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路以南,2025-2-4(D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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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鼓山路以西、驸马街以北,2025-2-3(D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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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路以东、五州山路以北,2025-2-2(G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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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湖路以东、芙蓉路以南,2025-2-1(R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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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然资挂[2025]2号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5-2-10(D2505) | 檀山路以西、五州山路以南 | 41496 | 住宅 | 1.01<容积率≤1.4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000 | 29918.41 | 20 |
2025-2-9(D2506) | 枣林路以东、友爱路以南 | 24872 | 住宅 | 1.01<容积率≤1.4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3400 | 16887.7 | 20 |
2025-2-3(D2507) | 架鼓山路以西、驸马街以北 | 57189 | 商住 | 1.01<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700 | 33455.37 | 20 |
2025-2-4(D2508) | 西湾路以南 | 88872 | 住宅 | 1.01<容积率≤1.05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8200 | 40592.025 | 20 |
2025-2-5(D2509) | 宜城大道以东、龙山路以南 | 38023 | 住宅 | 1.01<容积率≤1.3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4000 | 19771.6 | 20 |
2025-2-6(D2512) | 宜景路以西、长香东大道以南 | 35920 | 住宅 | 1.01<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3900 | 19396.8 | 20 |
2025-2-2(G2502) | 马山路以东、五州山路以北 | 43700 | 住宅 | 1.01<容积率≤1.05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4900 | 24319.05 | 20 |
2025-2-8(G2503) | 九华山路以西、金润大道以北 | 53170 | 商住 | 1.01<容积率≤1.35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7100 | 35171.71 | 20 |
2025-2-7(R2508) | 金水路以南、金山湖路以东 | 73882 | 住宅 | 1.01<容积率≤1.1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10600 | 52825.5 | 20 |
2025-2-1(R2509) | 金山湖路以东、芙蓉路以南 | 72526 | 住宅 | 1.01<容积率≤1.1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10400 | 51855.7 | 20 |
2025-2-11(R2510) | 丁卯桥路以西、康泰路以南 | 27468 | 住宅 | 1.01<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3800 | 18622.965 | 20 |
2025-2-12(X2507) | 瑞城路以南、凤栖路以东 | 46751 | 商住 | 1.01<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4700 | 23141.58 | 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本次土地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6月02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84.211:8180/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20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16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络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1-88058965
联 系 人:周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13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