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工挂[2025]15号
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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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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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G016 | 宜兴市新街街道龙池路北侧 | 21165 | 工业 | 2.23≤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60 | 绿化率≤20 | 50 | 1332 | 1332 | 1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6月02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x.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03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15时3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需按《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有关合同样本详见挂牌文件。《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拥有同等效力。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0-87920232
联 系 人:蒋女士
开户单位: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单位
开户行: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账号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13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