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月30日至12月9日挂牌出让两幅([2024]5-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镇自然资挂[2024]5-1号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5-1-1(D2413) 长香中大道以南、广场东路以东 12172 商业 容积率≤1.662 建筑密度≤50 0≤绿化率 40 1300 6472.256 20
2024-5-1-2(J2404) 焦山路以西 9688 办公 容积率≤1.42 建筑密度≤50 0≤绿化率 40 1100 5485.78 2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84.211:8180/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0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2024-5-1-1(D2413);

  •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09时15分;

1、
  • 地块编号:2024-5-1-2(J2404);

  •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09时2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确定竞得人。 (二)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三)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比例执行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规定,不得建设国家管控的别墅类住宅。 (四)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五)D2413地块内建筑物已建成,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保留建筑物作价9356.41万元。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J2404地块内建筑物已建成,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保留建筑物作价4577.87万元。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1-88058965
联 系 人:周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8 0:00:00


以上公告内容,经搜地网络核实,予以发布,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正,有疑问请致电400-682-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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