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如练路以南、中元北路以西地块,NO.2024G38
查看地块
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以东、宝盛路以南地块,NO.2024G52
查看地块
江宁区东山街道沿河路以北、规划二路以西地块,NO.2024G55
查看地块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金鑫东路以西、汤佳路以南地块,NO.2024G56
查看地块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金丰路以西、新丰路以南地块,NO.2024G57
查看地块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佛城西路以北、隐龙路以东地块,NO.2024G58
查看地块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佛城西路以北、规划道路以西地块,NO.2024G59
查看地块
江宁区未来科技城汉侯路以南、凤仪街以东地块,NO.2024G60
查看地块
江宁区汤山街道乐泉路以西、琴学路以南地块,NO.2024G61
查看地块
宁出[2024]16号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24G38 | 江宁区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如练路以南、中元北路以西地块 | 41282.78 | 住宅 | 1<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6800 | 34000 | 200 |
| NO.2024G52 | 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以东、宝盛路以南地块 | 5001.38 | 其它 | 1<容积率≤1.6 | 建筑密度≤50 | 20≤绿化率 | 40 | 280 | 1400 | 100 |
| NO.2024G55 | 江宁区东山街道沿河路以北、规划二路以西地块 | 24469.67 | 住宅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70 | 11260 | 56300 | 300 |
| NO.2024G56 |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金鑫东路以西、汤佳路以南地块 | 54248.82 | 住宅 | 1<容积率≤2.1 | 建筑密度≤22 | 30≤绿化率 | 70 | 16920 | 84600 | 300 |
| NO.2024G57 |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金丰路以西、新丰路以南地块 | 35849.34 | 住宅 | 1<容积率≤2.1 | 建筑密度≤22 | 30≤绿化率 | 70 | 11200 | 56000 | 300 |
| NO.2024G58 |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佛城西路以北、隐龙路以东地块 | 29610.27 | 住宅 | 1<容积率≤1.05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7460 | 37300 | 200 |
| NO.2024G59 |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佛城西路以北、规划道路以西地块 | 35135.4 | 住宅 | 1<容积率≤1.05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8860 | 44300 | 200 |
| NO.2024G60 | 江宁区未来科技城汉侯路以南、凤仪街以东地块 | 63198.95 | 住宅 | 1<容积率≤1.6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23900 | 119500 | 500 |
| NO.2024G61 | 江宁区汤山街道乐泉路以西、琴学路以南地块 | 75237.04 | 住宅 | 1<容积率≤1.01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9060 | 45300 | 20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07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6.141:90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8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3.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成交价测算说明,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5.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5-89691812、89691813
联 系 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户行:见挂牌文件
账号: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0/15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