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兴隆街道兴隆大街以北、螺丝桥大街以西地块,NO.2023G5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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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仙林街道阳春路以北、华佗路以东地块,NO.2023G5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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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江浦街道台北路以南、兰源路以东02号地块,NO.2023G5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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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桥林街道秋韵路以东、兰花路以北1号地块,NO.2023G5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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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台路以北、中圣南街以东地块,NO.2023G59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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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龙池街道沿河路以南、龙池西路以东地块,NO.2023G6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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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雄州街道芳棠路以南、文马路以西地块,NO.2023G6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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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未来科技城融智路以北、苏源大道以西地块,NO.2023G6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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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淳溪街道大丰河以南、丹阳湖北路以东,NO.高淳2023G0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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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开发区秀山路以东、柳园南路以南,NO.高淳2023G0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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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淳溪街道官溪河以东、太安西河以北,NO.高淳2023G0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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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广西埂大街以北、万寿路以西(NJJBd010-14-18)地块,NO.新区2023G1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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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出[2023]14号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2023G55 | 建邺区兴隆街道兴隆大街以北、螺丝桥大街以西地块 | 72144.52 | 住宅 | 1<容积率≤2.2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120000 | 600000 | 1000 |
NO.2023G56 | 栖霞区仙林街道阳春路以北、华佗路以东地块 | 31108.78 | 住宅 | 1<容积率≤1.15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17980 | 89900 | 500 |
NO.2023G57 | 浦口区江浦街道台北路以南、兰源路以东02号地块 | 86097.61 | 住宅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70 | 38600 | 193000 | 1000 |
NO.2023G58 | 浦口区桥林街道秋韵路以东、兰花路以北1号地块 | 35797.25 | 住宅 | 1<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25 | 35≤绿化率 | 70 | 6500 | 32500 | 500 |
NO.2023G59 | 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台路以北、中圣南街以东地块 | 7402.32 | 住宅 | 1<容积率≤1.4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2600 | 13000 | 200 |
NO.2023G60 | 六合区龙池街道沿河路以南、龙池西路以东地块 | 23506.15 | 商住 | 1<容积率≤2.2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7000 | 35000 | 500 |
NO.2023G61 | 六合区雄州街道芳棠路以南、文马路以西地块 | 15112.67 | 住宅 | 1<容积率≤2.2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4300 | 21500 | 500 |
NO.2023G62 | 江宁区未来科技城融智路以北、苏源大道以西地块 | 70688.72 | 住宅 | 1<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38280 | 191400 | 500 |
NO.高淳2023G06 | 高淳区淳溪街道大丰河以南、丹阳湖北路以东 | 47977.94 | 住宅 | 1<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702 | 33510 | 100 |
NO.高淳2023G07 | 高淳区开发区秀山路以东、柳园南路以南 | 49915.33 | 住宅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2 | 30≤绿化率 | 70 | 6750 | 33750 | 100 |
NO.高淳2023G08 | 高淳区淳溪街道官溪河以东、太安西河以北 | 27764.77 | 住宅 | 1<容积率≤1.6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2938 | 14690 | 100 |
NO.新区2023G13 | 江北新区广西埂大街以北、万寿路以西(NJJBd010-14-18)地块 | 36484.76 | 住宅 | 1.01≤容积率≤1.7 | 70 | 23600 | 118000 | 100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7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PeopleLandList.asp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6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其他: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成交价测算说明,溢价部分按照各用途、各类型溢价率均与综合溢价率相同计算。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5-89691812、89691813
联 系 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户行:见挂牌文件
账号: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9/27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