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桂溪乡高攀村7组,棕树村4组,WH08(251):20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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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犀浦街道石亭村八社,PD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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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七星大道以东、七星支十路以南,QBJP202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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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鹤林村六组、正兴街道云龙村一组,TF(07):2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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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资土拍告(2023)2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4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及总价(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万元) |
土地最高限价及总价(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万元) |
可售商品住房清水最高销售均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WH08(251):2023-031 |
武侯区桂溪乡高攀村7组,棕树村4组 |
9510.11 合14.2652亩 |
住宅用地 70年 |
17000(32334) |
19400(36899) |
33000 |
6500 |
2023年08月15日14时 |
不大于19020平方米。 |
不大于20% |
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绝对海拔高度607米。 |
二类住宅用地 |
10.1948 指标证书 |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张圣柠: |
2 |
PD2023-06 |
郫都区犀浦街道石亭村八社 |
27434.20 合41.1513亩 |
住宅用地 70年 |
12050(34711) |
13750(39608) |
21750 |
6950 |
大于1.0且不大于1.05 |
不大于20% |
建筑层数不小于4层且不大于18层;地块内临环城生态区一侧第一排住宅界面建筑高度控制在不小于14米且不大于20米(建筑层数不小于4层且不大于6层),地块内南侧临城市界面一侧建筑高度控制在56米(建筑层数不大于18层),整体形成北低南高的建筑高度形态。 |
二类住宅用地 |
39.0222 指标证书 |
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陈颖: 028-67434577 18975190965 |
|
3 |
QBJP2021-11(251) |
青白江区七星大道以东、七星支十路以南 |
53082.87 合79.6243亩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2800(29726) |
3150(33442) |
— |
5950 |
大于53082.87平方米且不大于106165.74平方米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0米 |
二类住宅用地 |
79.6243 指标证书 |
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韦豪: 13693481987 |
|
4 |
TF(07):2023-18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鹤林村六组、正兴街道云龙村一组 |
29168.81 合43.7532亩 |
住宅用地 70年 |
12700(92583) |
14500(105705) |
30000 |
18520 |
不小于2.92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29万平方米 |
不大于20% |
住宅建筑高度不小于18米且不大于80米 |
住宅用地 |
43.7532 指标证书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商鹏: 028-68773092 13678097011 |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拍卖措施,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四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四、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川注协〔2023〕1号)明确的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并在市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五、参与本次土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3〕1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dggzy.com/)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3年7月24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七、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3年8月14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3年8月14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详 情 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s://dnr.sc.gov.cn)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mpnr.chengd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61889270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28-61889199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14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