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告字[2018]17号
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清地2018-C-63 |
宗地总面积: |
62094.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区人民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65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65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首次报价为起始价加增价幅度为有效报价。2、该宗地属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西侧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93-7236600
开户单位: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8-8-24